课程表是全校各班级课堂教学的总调度表,是全校师生按时上课的唯一依据,教学进程表是按教学计划实施教学的指导性文件,与课程表配套,由教务处组织编制,经主管教学院长批准后执行。
一、教学进程表的编排
1.教学进程表按学期分班级编排,应规定每个班级在第一学期内教学活动的具体时间安排。教学活动包括:入学教育、课堂教学、课程设计、毕业设计、毕业教育、实习、实训、公益劳动、运动会、考试、考试课程等。
2.教学进程表应于上一学期结束前四周印发:教学部门发至教研室,其他职能部门发至各处室,各单位应根据教学进程表安排协调自己的工作。对任课教师和教学班级分发专用进程表。
3.教学进程表一经审定印发,必须严格执行,不得随意改动。如遇特殊情况,需调整教学进程表时,须将调整理由与调整方案报教务处审核,经教学院长批准后,由教务处下达教学进程的调整通知。
二、教学课程表的编排
1.课程表的编排要符合教学规律,有利于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,有利于分层教学和兴趣教学的实施,有利于教学设备的充分利用,有利于教研活动的开展。实行全天五单元排课制。
2.教师在接受教学任务后,可提出对于排课的书面建议。对教师的要求,教务处和教学系(部)全面考虑后,如无条件照顾,教师应当理解,不得拒绝上课。
3.课程表有四种:全校总课程表(采用统一格式)、任课教师课程表、教学班课程表、教室课程表。前两个课程表,在上学期放假前一周印发,教学班课程表开学前发到教学班。
4.课程表一经审定,不得随意改动。确要变更,须履行调代课手续,具体办法见《调代课管理规定》。
5.各系根据课程表,安排教师辅导表。
6.课程表中的班级应按入学年份、专业及班级流水号的顺序排列,并与教学进程表中的顺序一致,在班级号后应注明该班级的人数。根据课程表的类型完整填写班级号、课程、教室和教师等内容。
三、编排教学进程表和课程表的基本步骤
1.教务处根据教学计划下达学期教学任务清单;
2.各教研室根据教学任务安排任课教师,系(部)审核任课教师资格;
3.教务处根据教学布局、各系班级人数调配教室;
4.教务处审核任课教师安排表并报批;
5.教务处组织协调会;
6.各系编排课程表初稿,征求意见并调整;
7.教务处组织定稿会,审定全校总课程表、教学进程表和教室课程表;
8.教学进程表和课程表文印,下发各系(部);
9.各系(部)负责将教学进程表和课程表通知到教学班级、教师。